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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垫付事故赔偿款后追偿的案由确定

Affirmation of Cause of Action Concerning Recovery of Accident Compensation Paid by the Government in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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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不同请求权竞合的情形下,法院应按照当事人自主选择行使的请求权,以及当事人诉争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案由。在突发事件中,政府是法定垫付义务主体,在履行垫付义务后,可以向实际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同一诉讼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法院认为两个法律关系不可相互吸收,均应予以审查的,应当结合该两个法律关系确定为并列案由。
作者 胡志光 夏静 Hu Zhiguang;Xia Jing
出处 《人民司法》 2020年第26期62-64,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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