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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在民警采用暴力手段执行职务类案件中的适用空间探讨

The Leeway:The Justification of Police Use of Force in Handling Cases Involving Obstruction of Official D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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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公安民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抓捕,对于这种情况是否单独认定妨害公务罪,实务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此分歧较大.是否构罪,均有相应合理的理由支撑.在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本文对妨害公务罪在民警采用暴力手段执行职务类案件中的适用空间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在具体满足何种条件下,可以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妨害公务罪案件中,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全方面保障民警合法权益.
作者 丁英奇 Ding Yingqi
出处 《公安研究》 2020年第5期57-61,74,共6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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