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权属不明、收益分配不公开、社员利益分配机制缺乏保障等问题仍制约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以股份形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实体,其实践和立法明显不成熟,切实保障社员的财产利益分配,首先要明确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适时给出合理化的建议。
出处
《新农业》
2020年第19期80-81,共2页
基金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8R417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