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能,其职能的履行必然需要警察强制权来做保障。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如果随意行使警察强制权,容易侵犯到公民合法权益;但如果限制警察强制权的行使,则不利于警察执法效果的实现。可通过完善法律以实现对警察权行使的法律规制,通过明确警察协助的执法程序来限制警察权的随意行使,通过转变警察权威观念来调整执法理念,使警察权的谦抑性在警察执法活动中得以实现。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96-102,共7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