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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开展回访教育 增强纪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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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岚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按照"谁监督、谁回访""谁处理、谁回访"原则,由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回访谈话工作小组,采取面对面谈话、一对一心理疏导、走访所在单位党组织、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近三年来全县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作者
机构地区 岚县纪委监委
出处 《支部建设》 2020年第27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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