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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处罚案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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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6月24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某街道标示牌匾为“XXX无糖食品”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店内营业面积90平方米,店内悬挂营业执照,企业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作者 李晨光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18期54-55,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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