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没有民法典。进入近代以后,随着清末法制改革的推进,《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应运而生。《大清民律草案》在法典结构、原则、制度与内容各方面都与《德国民法典》有诸多的一致或者相似,已把近代民法的体系、原则、制度与内容移植进来,是我国民法史上第一部按照近代民法编纂的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开启了中国与世界民法联系的大门。《中华民国民法》在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乃至中国近代法制建设中有其意义:一是促进了中国近代的“六法”体系建设,二是使中国真正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当代唯一的一部正式民法典,它在法典的体系、原则、制度与内容诸多方面都有超越之处,不愧为我国法制建设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21世纪民法典的代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使中国民法屹立于世界当代民法之林。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60-175,共16页
Law Science
基金
作者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租界法制文献整理与研究”(19ZDA153)的关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