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采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沪深上市公司2016—2018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事项、ST类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情况、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属行业和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数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由此得出的结论是:2016—2018年间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比例较低,但全面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以来,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数量大幅增长,审计报告信息更加有用;资产的可收回性和减值的合理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诉讼和对外担保、立案调查以及内控失效是导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最主要原因。研究还发现: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且被ST类的公司未来退市可能性很大。文章最后,从完善相关审计准则、规范审计意见的出具、加强监管和投资者角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出处
《商业会计》
2020年第19期41-43,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三江学院教改课题“案例教学法在《财务报告分析》课程中应用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J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