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机关既是我国法律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是法律规范的重要普及者。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具有新时代的意义和价值。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贯彻落实,既是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提高广大公民森林防火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森林防火中的实现路径主要包括:认真明确普法内容,清楚划分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完善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25-30,共6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名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现路径,项目编号:20201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