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研发中心在项目研发接近成功时总会或多或少地产生研发样品,这些样品有的用来验证研发项目的性能指标;有的免费提供客户,用以评价样品的价值;有的送交下一道工序,继续作为试验品进行研发。这些经由研发部门生产出来的样品大部分在验证测试中损毁,仅有少部分作为样品展示,或者经由销售部门交给客户试用。诸如以上简单明了的业务却给企业财务人员留下了团团乱麻般财税处理。由于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与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公告及通知等规定不同,具体针对性制度缺失,导致财务人员纷纷求助于互联网平台上的财税解答,而基于不同角度的答案都是需要商榷,这些不同答案的业务处理给众多企业造成诸多困扰。本文以案例的形式基于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要求,从会计核算角度进行业务梳理,同时结合最新税法规定指出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异同点,供企业财务人员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参考。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20年第8期18-20,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