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20]138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市)税务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推出以下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一、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打造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总局
出处 《会计师》 2020年第15期F0003-F0003,共1页 Accounta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