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特殊时段出现意外都不算工伤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出差期间死亡张某是某锁业公司的职工。2014年4月22日,张某与同事邱某乘坐火车从江西省南昌市到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交流营销情况。19时30分,同事刘某在阜南经济开发区加气站接到张某和邱某后,与其他同事共8人在某菜馆吃饭。当天晚上22时左右,同事们将张某送到某宾馆休息,并安排张某与其中两位同事同住一间房。第二天上午7时多,一同事起床后与张某打招呼,见其无反应,便立即拨打了“120”“110”急救电话,急救医生到场后确认张某已死亡。
作者 田雨鑫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0年第20期49-51,共3页 Law & Lif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