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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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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制定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并于近日印发。办法适用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指定工作。根据办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下列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之一:与中国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有直接和重要关联,与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经济生活、社会形态、科技文化发展有直接和重要关联,见证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见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突出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集中反映本地区文化特色、民族特色或见证多民族交流融合。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0年第18期5-5,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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