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风险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本质上是机构偿付能力问题,存款保险基金参与其流动性救助,可以有效弥补最后贷款人、财政救助的局限性。2008年危机后,国际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存款保险基金已实际参与到高风险金融机构流动性救助中,积累了较多实践经验。通过梳理国际上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做法,建议我国将流动性指标纳入问题投保机构界定的核心指标范围,尽快制定存款保险基金使用办法,丰富存款保险机构流动性救助措施,扩充基金补充来源,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出处
《金融经济》
2020年第10期73-77,共5页
Financ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