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18年"5·31政策"为契机,中国光伏产业正式步入"自我优化"阶段,也拉开了光伏平价甚至低价的序幕。2019年,湖北省也发行相关文件,旨在推进无补助的光伏发电平价与低价上网项目的建设。在此环境下,湖北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是否仍能获利?文章从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角度出发,探讨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否具有价值,研究表明在零补助、平价或在一定程度低价上网的条件下,省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并拥有碳减排效应,能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文章从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以及城市住宅区、湖北省高校、周边乡镇这些推广对象出发,提出相应的推广措施。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第30期151-154,共4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基金
湖北工业大学太阳能高效利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基金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规模度影响因子及其敏感性分析(HBSKFM201402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