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豫皖苏区工农监察委员会是1931年全国各大苏区中最早建立的监察机构,全体委员由苏代会选举产生,来自人民,拥有监督权、侦查权和受理申诉权等职权,主要任务是反腐败堕落和反官僚主义,保证苏维埃政权的人民本色。它与中华民国监察院,前苏联工农检察院,以及中共领导下的其他监察组织有很大的差异,体现了老区人民的独特智慧和创新精神。鄂豫皖苏区工农监察委员会具有诸多的制度特色,如独立设置监察机关,采用垂直管理体制,联席会议解决纷争,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等等,为今天国家治理和监察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出处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60-64,共5页
Journal of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