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李磊与黄仪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交往多次后两人相处融洽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李磊多次带黄仪出去游玩,并在情人节向黄仪微信转账1314元,在5月20日向黄仪转账520元,在七夕节向黄仪转账777元。黄仪也会为李磊买些小礼物。交往数月两人情感快速升温,便开始谈婚谈嫁,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两人决定先行订婚。订婚当日李磊送给黄仪彩礼188888元,数日后黄仪买了辆30余万元的轿车送给李磊,但车辆所有权登记在黄仪名下。订婚当天李磊举办酒席,花去近8万元,亲戚朋友红包支出3万元,之后拍婚纱照花了2万元,旅游支出5万元。
出处
《温州人》
2020年第9期77-7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