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色条款"引出的问题防卫过当条款中的"明显""重大"等罪量要素,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鲜明特色之一。法教义学的理论必须立足和植根于本国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的土壤之上。不过,对"特色条款"的关注,归根结底不是为了不同而不同、为了特色而特色,其终极目标仍然是为了从中发掘出具有普适指导意义的原理,从而为跨越国界的刑法科学的发展贡献中国学人的智慧。因此,对于防卫过当罪量要素的研究,不能满足于对其独特性的强调,也不可拘泥于对相关条款本身的注疏.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0年第9期72-74,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刑法中紧急权的体系与解释研究”(编号:15CFX03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