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水域禁捕各有关任务市、县(区)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全省重点水域禁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长江干流江西段和3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自2020年1月1日起实现全面禁捕。但当前各市、县(区)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在摸清底数、资金支持、政策宣讲、执法监管、安置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差距,非法捕捞仍然存在。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7期22-25,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