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司法辅助人员作为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对象之一,其自身有着改革上的双重属性,既具有相对于员额制改革的辅助性,也有完善司法职能的独立属性。而通过分析司法辅助人员的制度性身份与实践性身份,探求其间存在的身份性差异,以此对相关的制度性规定进行再设计,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的纵深化发展。
出处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第4期90-95,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Jinan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机制研究”(19CSKJ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