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国家监察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伴随着封建制度的产生、变迁而不断调整、发展与完善。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为“家天下”的皇帝制度,古代社会的国家监察实质上是君主个人的特权,监督目标主要是维护君权,防止大权旁落,其监督是一种单向上对下级的监督,皇权至高无上,皇帝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监督,但可以监督任何部门和官员。人治的而不是法治的政治体制使得古代监察制度和行为非常不稳定,这种理念和制度显然与现代基于法治的监督相去甚远。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58-60,共3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