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是关乎文物事业和文物旅游产业发展的大事,改革效果如何,需要对其社会效益作出客观评价。实施"两权分离"改革的涉旅文物景区,面临经营主体的选择和引入、两个主体的关系处理、两个效益的关系等新问题。文保单位社会效益评价是衡量改革成效、主管部门科学监管、社会各界监督、文物事业与文旅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两权分离"后文保单位社会效益评价体系的构建包括评价主体的确定、各评价主体的评价指标选定、各评价主体的权重分配等。通过评价,促进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通力协作、共谋发展。
出处
《西部学刊》
2020年第19期137-140,共4页
Journal of Western
基金
山西省文物局委托项目“两权分离的文保单位保护与利用的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