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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故意多缴税款应如何处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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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7月11日,宁波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某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宁波市某税务所退回的2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款。该公司在公告中说明,2018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2015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后经该公司申请,某局税务所退还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250万元。
作者 向方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征纳》 2020年第7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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