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脱虚向实”——关注民生热点 回应社会关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被誉为"最具权力机关性质的权力",是最具法律权威的决策形式。然而长期以来,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中普遍存在着重大事项决定权使用频率低、使用范围窄、使用意愿弱、使用效果差等问题,与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相比其行使较为薄弱。
作者 任圳 阿舒
出处 《人民之声》 2020年第9期36-37,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