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从发起、推进、完善三个阶段不断改革探索税收现代化,形成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并提出税收治理"六大能力"。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和"六大能力"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内在的逻辑关系,共同构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作用、更好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在基本方略上应该做到"六个坚持和完善"与"六个坚持和推进"。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32-136,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