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岭北麓的生态旅游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各级政府也出台了系列法律文件和政策法规对其进行规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市场秩序混乱和社区参与不和谐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完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市场管理、社区参与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并且保证其实施的一贯性。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第36期105-106,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基金
2013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秦岭北麓环山带生态旅游法律问题研究”(2013JK0087)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