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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之初,陈嘉庚全力投身于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的校舍修建工作。人民政府给陈嘉庚每个月的工资是500多元,他却规定自己的伙食费为每月15元,节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作为建校费用。他说:“人生在世,不要只为了个人的生活打算,而要为国家民族奋斗。”
出处 《读写月报》 2020年第32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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