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9年底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01-21首次通报疫情情况,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同日四川省首例得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确认,1月23日武汉封城后,四川省立即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四川省疾病预防中心积极跟踪疫情进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神,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作者
张成云
成姝雯
陈剑宇
李林御
ZHANG Chengyun;CHENG Shuwen;CHEN Jianyu;LI lingyu
出处
《预防医学情报杂志》
CAS
2020年第10期1268-127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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