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20年1月美日欧三边发表的《联合声明》推动下,WTO补贴规则在禁止性补贴范围、惩罚性结果、严重侵害情形等方面进行改革。立足于这些发生的新变化,从被诉门槛、禁止性补贴范围及市场认定等角度,分析“走出去”国有企业在海外权益和市场面临的风险,具体包括被诉增多、陷入经济困局、成反补贴调查首要对象三个方面。因此,我国需从国家政府和国有企业两方面出发进行应对,国家政府应推进国内补贴政策改革、主动参与WTO改革谈判,国有企业需要积极推进绿色消费检验创新与生产绩效,重塑自身身份,降低被诉几率。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37-40,共4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