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以传播治理为核心的研究日益增多。但是存在传媒协同治理、媒介治理与传播治理三者概念之间的混用与误用。本文认为,传媒协同治理主要指代大众媒介时期传媒机构的外部功能性治理;媒介治理是泛媒介化时期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传播治理是互联网思维与社会治理结合的产物。作为伴随新一轮传媒改革出现的新内涵,传播治理不是传媒机构的专属领地,而是一种开放式的参与空间,且对于媒介公共性的理解更多地从“服务性”出发,而非西方强调的主客体二元对立。
出处
《新闻研究导刊》
2020年第21期79-81,共3页
Journal of New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