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医疗纠纷调解组织普遍存在人才流失严重、人才结构不合理,布局不科学,管理与运作方式行政化和过度趋同化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组织定位不清晰、政府主导性过强、盲目模仿和组织学习等。大力发展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为代表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准确界定政府部门与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实现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从单一化向多元化、从人才流失向人才流动等方面的转变,是我国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发展的必由之路。
出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198-204,共7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Y20163572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20YJA8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