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双方均无责任,空置损失谁承担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A公司和B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其所有的5000平方米厂房以每月200万元的价格出租给B公司用于仓储、物流,租期5年;B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应向政府报备审批;如若由于政府产业政策的原因,导致A公司不宜继续履行合同的,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免责。
作者 郭勇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国资》 2020年第9期103-103,共1页 State-Owned Assets of Shando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