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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快递单上的“货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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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顾案例一:广东深圳的田先生接到快递员电话,说他有一个"货到付款"的快递到了,而且标注的是"重要文件"。他回想起最近确实有一个对接的公司要将文件快递给自己,就让公司前台先行垫付了39元。可当他取到快递拆开,却完全傻了眼,里面竟然是几张废纸,于是赶紧拨打电话给快递单上写着的寄送方——北京朝阳的"陈先生",然而根本联系不到。他又对快递单号进行了查询,才发现快递原来是从湖南发出的。田先生报警,他怀疑这个寄给他的快递可能就是为了骗取"到付费用"。
作者 宛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派出所工作》 2020年第10期81-81,共1页 Police Station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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