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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制注销应对吊销未注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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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人认为,吊销未注销等非正常经营企业就像“植物人”一样已经什么都不能干了,让它存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有人认为,对这种名存实亡的企业,何必花力气去清理、吊销、强制注销,专门建个数据库把它们放入另册,或者在统计相关数据时把这部分企业予以剔除,就可以了。事实上,对于吊销未注销企业恐怕不能简单处理了事。如果任由吊销未注销企业长期存在,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作者 杨财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20期52-53,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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