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从2018年开始就已进入高龄社会,因此也在不断完善立法健全养老制度。2018年台湾地区"行政院"公布了"‘民法’亲属编(意定监护)"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亦被称为"意定监护法草案"),于2019年5月24通过了民法增订亲属编第四章第三节第1113条之2至1113条之10的条文,并于2019年6月19日公布施行。上述条文的通过完善了台湾地区的成年监护制度,除去原有的法定监护之外,增设了意定监护的内容。
出处
《中国公证》
2020年第10期57-60,共4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