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当前实现资源型城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过程中,政府存在治理理念的偏差性、组织管理的碎片化、绩效考核体系的单一性等问题制约了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难以落实。因此,必须强化政府生态责任意识,健全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完善生态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区域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政府生态职能问责机制。推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再次振兴的新征程。
出处
《知识经济》
2020年第19期29-30,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