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博场域的公共争论不仅涉及以客体性世界为主的事实判断,也涉及以主体性或主体间性世界为主的价值判断,并且微博场域的技术特征构造出弱关系聚合、多方对话平台以及判断表达直接的“先天构架”。价值判断的共识标准应始于程序共识,而终于实质共识,即在程序共识的构建目标上,依据语用论辩学路径,建立清晰的外部元论证规则和内部论证各要素规则;在实质共识的构建目标上,依据现实经验为基础并结合理论融贯和效用检验的三重标准。在转型期中国的微博场域中,政治领域的共识目标应在光谱中更偏向有序国家中的个人权利,经济领域的共识目标应在光谱中更偏向国家干预的集体主义或福利主义,而社会文化领域的共识目标应在光谱中更偏向个人合法选择的自由权利。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82-190,共9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