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术界对于民事诉讼标的之研究,多以程序正义为导向,致力于绝对或相对体系化的逻辑建构路径。“以逻辑指导经验”的诉讼标的研究进路存在司法实践解释力不足的问题,“以经验完善逻辑”的诉讼标的研究进路应当成为新的视角。通过对大量裁判文书的分析和法官的深度访谈,可知实务界的诉讼标的确定方法是以实质正义为导向,以程序保障权为思维底线,坚持有利于纷争的一次性解决、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有利于案件审理的操作模式。实务界的诉讼标的确定方法是一种“事实之法”,可总结为诉讼标的法定、酌定和约定三种路径。内在统一于该三种路径的是对案件事实牵连性和诉讼请求竞争性二因素的权衡。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237-245,共9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论诉之牵连”(项目编号:17FFX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