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同人作品的可版权性研究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同人作品利用原作品的角色名称、人物形象进行二次创作。根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角色名称脱离原作品具体的情节而不属于有独创性的表达,属于抽象的思想,因此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之外;从合理使用的角度,同人作品仅使用原作品的人物名称,其他情节内容由作者重新创作,构成转换性使用,与原作品没有实质性相似,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也不会影响原作品的市场价值。仅利用原作角色名称,其他情节与原作不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同人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具有可版权性。
作者 祖贝贝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Pingdingshan University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28

共引文献96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