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颇具影响力的约瑟夫•拉兹的服务性权威观自提出以来便争议不断,但在这些讨论中,关于通常证成命题在理解上可能存在歧义这一问题似乎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本文尝试厘清该命题在理解上的歧义。为此,本文将对该命题提出事后证成及事前证成两种解读,并分别讨论两种解读如何影响我们对服务性权威观的整体理解。在作出澄清之后,本文尝试论证拉兹的服务性权威观可能并未有效回应罗伯特.沃尔夫所提出的关于权威与自主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矛盾的主张。要有效回应沃尔夫的主张,服务性权威的证成必须原则上能为行动者所认知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在厘清通常证成命题后,本文认为这种对认知的要求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困难,这一结论可能会使我们对服务性权威的解读退回到一种解释性而非实践性的理解。通过在更具体的层面解读通常证成命题的适用,以检视权威性服务观是否真的能如拉兹所设想般解决沃尔夫所提出的问题,以及分析当遇到理论与实践上的困难时可以在解读上选取什么替代进路,替代进路又面临什么潜在后果-本文的尝试更着重于引发读者思考这一系列的问题,而非在于证明权威性服务观的对错。
出处
《北大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89-110,共22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