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瞎子”、“聋子”、“傻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语。2.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3.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语。
出处
《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906-906,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