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寓教于乐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贺拉斯是古罗马时代著名的诗人和文艺理论家,在其所著的《诗艺》中认为,诗可以给人带来乐趣与益处,也能对读者带来一定的劝谕和帮助。而“教”,既要注重社会德育教育,又要强化文化开发。所以在诗中的“教”的作用就在于崇尚美德,秉承简朴理念,坚持正义,维护秩序与法律的公平。教是目的,教必须通过乐的手段才能实现。从诗歌推及到基础文化教育,这一观点依旧适用。在我国教育发展改革中,目前的主要趋势是处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的深水区,素养教育的实施,旨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而其前提就是注重学生学习兴趣与积极主动性的提升,这就需要秉承寓教于乐的理念,让学生快乐学习。实现这基本理念的前提就在于寓教于乐,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尤其是要将教与学都与快乐学习理念渗透,让学生快乐学习,让教师快乐教学,让学生快乐成长。
出处
《中学生英语》
2020年第40期99-99,共1页
English Journal for Middle School Stud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