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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讨要工资,不受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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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我于2018年3月6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10月,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放,后来公司扭亏为盈,但一直未补发所拖欠的工资。最近,因家中急需用钱,我要求公司把拖欠的工资结清,却被公司拒绝,同时公司表示,即使我申请劳动仲裁,由于已超过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也不会得到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0年第11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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