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要旨】在审查查封是否明显超标的额时,应当注意保全查封和执行查封之不同。保全查封实际执行的保全金额限于保全裁定认定的范围,申请保全人要求按照裁定保全金额加上诉讼中增加的债权金额作为查封金额没有法律依据。保全查封中确定被查封财产的价值可以评估净值为准,对是否会流拍降价不予考虑。申请保全人向执行法院提交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照正当程序出具的评估报告,证明被保全财产的市场价值,依据该市场价值已经构成明显超标的查封的,可视为自认。
作者
胡志超
刘少娟
Hu Zhichao;Liu Shaojuan
出处
《人民司法》
2020年第29期102-10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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