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当前各高校经济法课堂上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学生参与度不高,学习积极性不强。鉴于此,对如何有效实现课堂主体的转变,从而增强经济法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研究。在对实例研习法进行概念介绍的基础上,结合现在经济法课堂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革路径:实例研习法落实于课程教学中,做到随讲随巩固;开启"共鸣式课堂",活跃课堂气氛;加入实践课时,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调整考核形式,实现立体化考核;利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实现闭环教学链条。
出处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
2020年第11期39-43,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Teacher Development
基金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学生为中心的体验式教学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探索”(2017GJJG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