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实施将对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挥重要作用。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现就《意见》的制定背景与经过、起草中的主要考虑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出处
《新华月报》
2020年第21期82-85,共4页
Xinhua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