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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只为“少年的你”》系列报道之六——社工服务:完善配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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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多处创新和亮电,其中对“社会工作者”的明确,得到了社会工作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0年第40期25-27,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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