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杂剧作为中国戏曲的第一座高峰,其成就分为“戏”与“曲”两个维度。“曲”的成就来自于元人,而“戏”的成就一定程度来自于明人。元杂剧本身的戏剧性并不成熟,存在着故事粗陋、情节简易、人物单调等不足。而明人则对元杂剧的戏剧性进行了改造、建构,规范了体制,充实了情节,增补了宾白,丰富了人物,体现了较强的戏剧意识与成熟的戏剧技巧,使得元杂剧的戏剧性得到升华。所以,元杂剧戏剧性的成熟是在明代而非元代。
出处
《戏剧文学》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10-118,共9页
基金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明代曲选与戏曲生态研究”(19YJC751048)
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元明两代戏剧与曲乐关系研究”(19B157)
2018年湖南省社科基金“中国古代散曲审丑研究”(18YBQ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