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注册和控制,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许可使用、品牌营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动,以联合提高区域内外消费者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体现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一般属当地政府或相关行业协会所有。
出处
《中国名牌》
2020年第11期88-89,共2页
China Top Brands
基金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产品区域品牌协同共建机制研究”(19BGL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