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搜集伪造货币视频资料,自学伪造货币的方法,伪造出面额为20元的假币累计1.8万余张,面额累计36万余元,并以每张2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发展代理进行销售,非法获利数万元。2019年12月28日,经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货币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俞俊、张月霞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建设、季成云、华伟峰、周滨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出处
《方圆》
2020年第21期46-49,共4页
Fangyuan Magazine